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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库补充人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2

文章关键词: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库补充人选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队伍力量,充分发挥专家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的作用,加强评价专家数据库建设和资源共享,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库补充人选。

一、征集范围

围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工作,针对我市石化、橡胶、石油装备、有色金属、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主导产业中部分特有职业(工种),以及家政、餐饮服务业等其他产业中评价需求较为集中的职业(工种)征集专家。职业(工种)目录见附件。

二、人选条件

(一)推荐确定人选。积极参与职业能力建设,热爱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下列人员,经单位同意后可直接纳入东营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库管理: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技师、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头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世界技能大赛山东省技术指导专家组长、东营市有突出贡献技师、东营市首席技师、省市职业技能大赛裁判长等人才荣誉获得者或职业经历人员。

(二)申报认定人选。

具备以下条件人员,经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纳入东营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库管理:

1.热爱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本职业(工种)较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掌握技能人才评价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必要的评价理论、技术和方法。

2.具有专科(或相当于专科)以上学历,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政治过硬,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自觉遵守考评人员守则和技能人才评价有关规章制度。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能够全身心投入较高强度的评价工作。

其中,对达不到第二条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专业领域中工作出色、业绩突出、同行公认、具有突出技术成果或作出过重大贡献,具有较高声誉人员也可申报。

(三)培训选拔人选。

培训选拔人选参加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培训班且考核成绩合格的,取得考评员资格证书,同步纳入东营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库管理。人选条件按照国家规定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评员任职条件确定:

1.熟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掌握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相应职业技能标准和鉴定考评的技术、方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考评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熟悉了解本职业本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丰富的考评、实践工作经验。

3、在所从事的本职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取名次的选手和原聘用期满的各职业考评员,优先选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于近期举办东营市本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培训班,参训具体条件届时一并调整并公告。

三、专家主要工作

(一)对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二)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技术与方法的研究和实验,提供鉴定考评技术的指导、咨询和支持服务等。

(三)参与专项职业能力的开发、教材和考试鉴定辅导资料的编写。

(四)参与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等培训工作。

(五)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理论研究和交流、宣传活动。

四、其他事项

(一)专家工作均为兼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情况,加强对专家库评价专家的服务保障。

(二)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根据人选条件和评价工作需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参与有关工作或参加有关活动。

(三)推荐确定人选和申报认定人选需由专家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东营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申请表》;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加考评员培训班的人员近期可关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东营人社微信公众号”有关举办考评员培训班通知。

(四)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表格电子版及扫描版,连同相应证明材料(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书、业绩及技术成果、重大贡献证明等材料)扫描版,于2023年7月28日前发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周  梅    联系电话: 6378695

邮    箱:jnpjfwk@dy.shandong.cn

附件:1.职业(工种)目录

2.东营市技能人才评价专家申请表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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